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连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《连州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》的通知


来源:连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:2024-01-16 10:19:42 字体大小: 浏览次数:-

连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《连州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》的通知


连府办〔2024〕3号


  各镇(乡)人民政府,市直各单位,驻连各单位:

  根据《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》的有关规定,结合我市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工作推进情况,经市委、市政府同意,现将调整后的《连州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》予以公布。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实施,并做好决策执行与决策后评估工作。


连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

2024年1月10日


连州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

序号

决策事项名称

承办单位

1

连州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规划

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连州分局

2

连州市生态功能保护修复规划

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连州分局

3

连州市县域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(2021年-2025年)

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连州分局

4

连州市卫生创建行动方案(2023-2025年)

市卫生健康局

5

连州市“十四五”森林防火规划(2022-2025年)

市林业局

6

连州市城乡环境卫生专项规划(2021-2035年)

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
7

连州市中山南路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(2021-2035年)

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
8

连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(2021-2035年)

市自然资源局

9

连州市2022年城镇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更新项目成果

市自然资源局

10

连州市2022年城镇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更新项目成果

市自然资源局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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